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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比爱情更久,你说是吗

我听说过的单恋,最动容的是两段。


  著名哲学家、逻辑学家金岳霖先生一生痴恋才女林徽因,终生未娶。不光如此,还与林和林的丈夫、建筑学家梁思成结为一生挚友,毗邻而居。


  林徽因逝世后,梁思成续弦。


  有一天,金岳霖忽然在北京饭店宴请宾客。众人不解其因,金岳霖说:“今天是徽因的生日”。


  郭襄十六岁遇见杨过,从此一颗芳心痴许。


  金庸的武侠里,女人好像基本都是为“爱”而存在的。为爱生,为爱等,为爱疯,为爱死。


  而郭襄不是。她没有等,因为等不到。她也没有疯,因为她的爱光明磊落。我只是爱你,什么也不求,只是爱你。


  她是从心里觉得,“也只有龙姊姊这样的人物,才配得上他。”她心无杂念,真心真意地祝福他和他的爱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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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道辩题是“选择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”,双方唇枪舌战,说到最后,也不能得出一个完美的答案。


  我爱的人恰好也爱我,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。然而命运往往难以两全,你第一眼就动心的人,并没有被你吸引;对你倾心的人,你又觉得欠了那份感觉。年轻气盛的时候,觉得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人,就算会苦一点凄惨一点,但至少有那个人在,生命就有光亮,生活就有盼头。


  而在爱情里真的伤痕累累过后,只有想着给自己披上铠甲,再也不要受一点委屈。喜欢你的那个人准备了宽厚的肩膀,只等做你疲惫时的港湾。为什么非要为心里那一口气跟自己的幸福过不去呢?


  其实,谁说的都有道理。


  但是,爱情这种事情,它本来就没有任何道理。我们可以选择一个稳定的依靠,也可以奔着自己喜欢的人,不撞南墙不回头。


  只要自己心甘情愿。


  但是,选择后者的人,必然有一个前提是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,但他愿意妥协跟你在一起”。也就是说,他选择的是“跟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”。


  可是很多人并不明白,以为自己写了一千字诗、淋了几场大雨、为他生死作相思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,但往往这样的死缠烂打总是让心里的那个人不堪其扰。我不爱你,你做的一切想要跟我在一起的努力,就都是错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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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之前有一条转得很火的状态,“喜欢就去表白啊,大不了连朋友都做不成。做朋友有什么用!”每一个转发的人都恍然大悟,做朋友有什么用?不过是“云备胎” 加一。但是真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,还是有很多人宁愿自己是那个永无希望的一朵小小“备胎”,也不敢冒一次被永久“打入冷宫”的险。


  至少以朋友的身份,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,还有帮他的立场。在他所面对的选择里,还有说话的分量。


  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,如果你能坦然接受付出了所有的一切之后的徒劳无功,那么收获这份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爱情真的是不错的人生体验;而如果你把自己对他所 有的好都当作是为了以后能在一起的投资,那还是趁早说拜拜吧。否则的话,就会生生把自己活成一个怨妇。他的一个秒回的消息都让你思绪万千,他对你的一次忽 视都让你坠入万丈深渊。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患得患失呢,本来就不是自己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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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爱一个人,是希望TA好的。


  就像《那些年》里,柯景腾最后说:“当你真正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原本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想去祝福她,但当她站在他面前时,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打从心底希望她幸福的。”


  我们或长或短都曾有过单纯的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光。


  然后TA终于遇到幸福,虽然会不甘,但最终都得做到洒脱离场。


  爱要比爱情久一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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